陆龟是几级保护动物?
国家重点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有:乌龟、黄喉拟水龟、石金钱龟、三线闭壳龟、眼斑龟、马来龟、鳄龟、红耳龟、麝龟、平胸龟、蛇鳄龟、南龟、印度窄头龟、太平洋仙龟、乌龟(草龟)、山龟、鼋、地龟、闭壳龟、丽龟、平喉龟、泽龟、石龟、平背龟、黄额闭壳龟、河龟。其中前16种禁止个人饲养,后17种需经国家林业局或者其授权的体现机关批准,获得陆生野生动物饲养繁殖许可证方可饲养,另外饲养引进的陆生野生动物不论一级还是二级都要经国家林业局或者其授权的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有的陆龟被同时列入cites附录i以及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名录中,按照cites公约的规定,附录i中的物种禁止国际贸易,附录ii中的物种在履行相关手续的情况下可以进行国际贸易。
虽然我国是cites公约缔约国,理应履行公约规定,但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可以优先于cites公约适用的原则。所有,对于前16种禁止个人饲养的陆龟中被同时列于cites附录i、ii中的物种,实际上在我国是可以在履行相关手续的情况下进行国际贸易和饲养的。